1、使用高精度范圍的測量儀表能得到較高的測量精度,以保證平均速度盡可能高。
2、流量測量面應位于直管段,氣流基本上是軸向的、對稱的,且無渦流或逆流。這將會排除由彎頭、突然的擴張或收縮、障礙物或通風機自身所引起的流動干擾。
3、如可能,測量面應選擇在風管截面不變的直線段,且不存在改變測量面氣流的障礙物。該直線段長度v即試驗抵度至少應為風管水力直徑的兩倍。
4、以保持下列因素盡可能穩定:
a.風管的當量直徑和阻力;
b.通風機轉速
C.系統內氣體的壓力和溫度。
5、當由參考點取得測量結果推導出的流量低于2%時,供方和買方可達成協議不修正各個速度測量值。如果流量誤差大于5%時,應重新進行試驗。
6、若氣流存在不規則的脈動,為使測量結果具有代表性的時間平均值,應采取下列措施z
a. 如可能,測量儀表采用最小阻尼是對稱和線性的,使其易于獲得讀數。對長期脈動不需修正。注g 如從氣體壓力計上獲得讀數時,使用長度足夠的毛細管即可滿足此項要求。
b. 在每個測點應重復若干次(至少5 次)讀數,其時間間隔應避開周期脈動的影響。
讀數的數量應足夠,當去除真中某個讀數(誤差特別大的讀數除外,這種讀數將自動消除)后仍能保證平均值不超過:
a.1%,直接測量速度時
b.2%,直接測量動壓時。
6、由不規則脈動所產生的流量讀數的最終誤差,依據測得之讀數總數而定。如果測點總數多,則每個測點的讀數次數可少些,反之,如果測點總數少,則每個測點的讀數次數可多些。
7、對能提供時間平均值功能的儀表(例如:累計風速計) ,則不需要6.4.1.7和6.4.1.8條
所推薦的儀器。但建議每個測量值至少要測量兩次,同時確保儀表功能持續有效,并保持對流量不正常脈動進行連續檢查。
8、試驗工作人員應盡量避免站在風道內部的測量段附近。如不可避免,且測量段的橫向尺寸不少于2.5m 時,可將風速計裝在架子上,以使工作人員能站在距測量段下游段至少為1. 5m 的地方。工作人員應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移動,且不應站在速度探針尾流中。同樣,如果必須搭置一個支架才能進行測量時,該支架必須位于距測量段下游段1.5m 處,使其不至對測量氣流產生干擾。如上述條件不能實現,說明采取的措施不當,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。在這種情況下,進行測量須事先由有關各方達成協議。
9、應使用符合下列條件的皮托靜壓管z
a.制造的皮托靜壓管應符合所規定的尺寸規范,而且好用;
b.皮托靜壓管頭部軸線與風管軸線的夾角應在土5。以內,為此可提供適當的裝置;
c.測量期間,皮托靜壓管應保持就地固定不動z
d.皮托靜壓管軸線與管道壁間的距離應大于皮托管頭部直徑p
e.皮托管頭部直徑現場雷諾數應大于500 ,
f.各測試點的氣流方向與管網軸線的夾角可以達到15勺, 測試點標記裝置應在位于測量段的下游段,其表面隆起度不應大于測量截面面積的2.5% ,速度探針導架及測試點標記裝置必須以振動最小的方式予以固定。測量所用支管和電纜的安裝位置亦不能干擾測量。為了不影響管壁附近的測量,探針、差壓管以及電纜的通道開口應進行氣密。
h. 測量段的幾何形狀應盡可能簡單。